0710-3628305
来自:市经信委技改科
各县(市、区)经信局,高新区经发局,东津新区经服局:
近日,工信部印发了《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》,省经信委进行了转发,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,企业通过网上进行申报,导出、打印申报书并盖章,报当地经信局,各地经信局初审后于11月30日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送市经信委工业投资科。
市经信委
2018年11月21日